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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漫畫/張永文
  借的50萬元已情趣用品按期歸還,借條也當面被燒,為何又出來一張50萬的借條,到底是債權人詐騙,還是欠款人說謊?近日,寶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偵大隊破獲了這起詐騙案件,使得一起已由法院一審判決受害人敗訴的案件出現“大逆轉”。
  還錢房屋出租後 當面燒了“借條”
  2013年6月,公安高新分局刑偵大隊接到一起由信訪移交案件,當事人老呂稱,自己於2010年4月因做生意需要資金,通過熟人介紹認識了陳倉區千河鎮村民史某,他向史某借款50萬,並寫下欠條,借款期限為一年。2011年4月借款到期後,他向史某還款時,對方稱自己的銀行卡有問題,讓老呂將50萬打到朋友郭某的卡上。老呂將50萬存進了郭某的賬戶,留下了交易憑條,並讓史某在憑條上簽了字。之後,史某當著他和郭某的面,將借款欠條燒毀。還款後不到一個月時間,史某稱要核對還款賬目,約老呂到賓館。老呂說,他出具了室內設計自己還款交易憑條後,史某以要複印為由,叫人拿走複印,之後史某也離開了賓館。察覺到情況不妙後,老呂向就近的派出所報了案。
  銀行交易憑條消失後G2000,老呂手中沒有任何還款證據。2011年6月起,史某又拿著一張50萬的“欠條”,向老呂索要欠款。老呂因沒有證據,無法證明自己已將50萬元還清。
  法院一審 室內設計判還款50萬
  隨後,史某以“欠錢不還”為由向寶雞市陳倉區法院起訴老呂。在法庭上,他拿出了老呂欠款的借條,當老呂解釋自己已經還過錢,並打到郭某的賬戶上時,郭某出庭作證稱,自己卡上的50萬是老呂欠自己的,而欠史某的並沒有還。
  據老呂介紹,在一審庭審中,他曾舉出旁證證明自己打給了郭某50萬元,他對郭某證言中提到的所還的錢是欠郭某的存在異議,並申請法院調查。因老呂無法證明自己打給郭某的錢就是還史某的,也無法證明自己不欠郭某的錢。2012年4月,陳倉法院按照民事案件“誰主張、誰舉證”作出判決,因史某的訴訟請求能被相關證據所證實,而老呂的答辯無相關證據印證,老呂敗訴,需償還“欠款”50萬。
  老呂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,認為一審法院採集的證據不實,上訴到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,中院民事裁定書裁決:認為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,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。撤銷陳倉法院一審判決,發回重審。
  之後,老呂再次到信訪部門上訪,其間史某和郭某依然追著老呂還錢。後信訪部門向公安機關移交了此案,由公安機關重新立案調查。
  警方調查揭開設局詐騙真相
  寶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偵大隊接到此案後,民警無法判斷當事人陳述的真假,但警方確認老呂因銀行交易憑條被騙走後,曾向相關派出所報案屬實後,遂對此案件進行了認真分析並展開調查。
  通過對銀行交易信息查詢,發現史某的所有銀行賬目來往中,確實曾有支出過50萬元,而郭某的賬目中確有一筆50萬元的收入。外圍調查後得知,郭某是一個農民,以種田為主要經濟來源,家庭所有成員的收入加起來也不夠50萬元,根本不可能借給老呂錢,這一線索讓民警產生了很大懷疑。2013年12月19日,刑偵大隊依法傳喚史某和郭某,由於辦案難度較大,並無實際證據指向此二人,為了證據確鑿,民警當天搬出了測謊議,準備對其進行詢問時使用。然而,出乎意料的是,在民警對郭某進行審問時,郭某神色緊張、辯解無力,很快便交代了和史某合謀犯罪的事實。12月20日上午,經過突擊審訊,史某終於交代了犯罪事實。
  據史某交代,因自己買的地與老呂的廠子相隔,自己要從老呂的廠子經過,兩人在此事上產生了矛盾。之後,他便想利用借錢的事整一下老呂。在老呂還款前,他就和朋友郭某密謀詐騙。在老呂還款後,兩人當著老呂的面,燒掉了借條的複印件,真正的借條一直在史某手中。
  之後,兩人再次設局從老呂手中騙走了銀行交易憑條,致使老呂手中沒有任何還款證據。兩人按照原來的計劃向法院起訴,並由郭某作偽證,使得老呂未還款的“事實成立”。事後,兩人一直逼著老呂還錢。史某和郭某交代的事實與老呂陳述全部吻合,目前,兩人因涉嫌詐騙罪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還正在進一步辦理。
  本報記者 黨揚眉 趙釗
  (原標題:50萬借債已還又被法院一審判還50萬(圖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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